不可以。 即使怀疑医生正在篡改病历,患者及家属也不应通过抢夺、藏匿或者毁损等方式获取病历。这样不仅可能引发冲突,还可能破坏证据,影响后续鉴定和责任认定。
正确的做法是及时申请复制、封存病历,记录疑点,并向医院相关部门或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反映。
一、抢夺病历可能带来什么后果?
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明确禁止抢夺病历资料。
如果抢夺行为造成病历缺失、损坏,导致医疗过错或者因果关系无法查明,实施相关行为的一方可能承担不利的举证后果。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的,还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因此,保护病历应当通过合法的复制、封存和证据保全程序进行。
二、医生在纠纷发生后书写病历,一定属于篡改吗?
不一定。需要区分正常书写、依法补记、规范修改与伪造、篡改。
部分病历有规定的完成时限。例如:
| 病历记录 | 完成时限或要求 |
|---|---|
| 首次病程记录 | 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|
|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| 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 |
| 接班记录 | 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|
| 转入记录 | 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|
|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 | 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 |
| 手术记录 | 术后24小时内完成 |
| 出院记录 | 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|
| 死亡记录 | 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|
|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| 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|
|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的病历 | 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,并加以注明 |
在规定时限内书写,并不意味着内容和方式当然合法;纠纷发生后书写,也不意味着当然构成篡改。 还应审查记录是否真实、是否保留修改痕迹、是否改变关键事实,以及是否破坏已封存资料。
纸质病历出现错字时,应按规范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,注明修改时间并由修改人签名,不得采用刮、粘、涂等方式掩盖原字迹。
三、发现医生正在修改病历,患方应该怎么办?
1. 及时申请复制病历
要求复制已经完成的相关病历,并核对内容、页数及证明印记。尚未完成的部分,可以在按规定完成后补充复制。
2. 申请共同封存病历
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办理封存,制作清单,明确材料名称、页数和封存时间,并留存双方确认的记录。
后续依法完成的病历应另行办理封存,不能直接混入原封存件。
3. 记录具体疑点
尽量记录涉及的时间、人员、病历名称,以及发现的内容差异。已经持有不同版本的,应分别妥善保存,不要自行涂改或拼接。
需要录音、录像的,应避免干扰救治、侵害其他患者隐私,并保留原始文件。
4. 向医院相关部门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反映
可以联系医院医务部门、投诉管理部门,书面提出疑问,要求说明修改依据并保存相关记录。涉及电子病历的,可提出保留修改痕迹及相关操作日志的要求。
必要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投诉,或者在诉讼中申请法院依法调查取证、保全证据。
5. 出现暴力或正在毁损证据等紧急情况时,及时求助
存在人身安全威胁、暴力冲突或者正在抢夺、毁损病历等情况的,可以及时报警。普通病历真实性争议,仍应通过主管部门调查、鉴定及司法程序查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