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署知情同意书,不意味着医院当然免责。 参加临床试验或者医学研究后出现不良后果,应结合项目类型、实施过程、损害原因,以及相应治疗、补偿和赔偿规则判断。
即使项目合法合规,也不能直接得出“所有损害均由受试者自行承担”的结论。
一、先确认参加的是什么项目
“实验性诊疗”并不是可以统一适用同一规则的名称,应区分:
- 药物临床试验;
-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;
-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;
- 其他医学临床研究;
- 符合条件的超说明书用药等临床诊疗。
不同项目的准入、伦理审查、知情同意及损害处理要求可能不同。
“新药”“新技术”不当然意味着违法,也不意味着已经证明安全、有效。
二、签字前,应当获得哪些信息?
通常应充分了解:
| 事项 | 需要说明的内容 |
|---|---|
| 项目性质 | 属于研究还是常规治疗,研究目的是什么 |
| 预期获益与不确定性 | 可能获益,以及不能保证疗效的情况 |
| 风险及负担 | 重要不良反应、额外检查或者操作等 |
| 其他选择 | 不参加研究时,有哪些合理诊疗方案 |
| 自愿及退出 | 是否自愿参加,如何退出及退出后的安排 |
| 损害处理 | 联系人、救治安排、费用承担及补偿赔偿渠道 |
| 费用 | 哪些由项目承担,哪些属于其他诊疗支出 |
依法需要书面知情同意的,应履行相应手续。只有签字、没有充分说明,不能当然证明同意有效。
三、哪些问题可能涉及医院责任?
应重点审查:
- 项目是否依法履行批准、备案及伦理审查等适用程序;
- 是否充分告知并取得有效同意;
- 是否按研究方案和专业规范实施;
- 人员、设备和机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;
- 是否及时监测、处置并报告不良事件;
- 损害是否与研究、诊疗过错或者其他因素有关。
存在违规行为,应依法处理;主张损害赔偿时,还需结合损害及因果关系等判断,不能把任何程序问题都直接等同于全部赔偿责任。
四、项目合规、医院没有过错,就一定没人承担费用吗?
不是。
治疗费用承担、研究相关补偿与过错赔偿,可能有不同依据。 还应核查项目适用规定、知情同意书、保险及相关协议。
例如,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《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》规定:研究造成受试者健康损害的,临床研究机构应及时治疗,治疗费用原则上由研究发起机构承担;因研究机构过错造成损害的,治疗费用由研究机构承担。
该规定针对特定项目,不能直接套用于所有临床试验;治疗费用的承担,也不等于其他损失已经全部处理完毕。
五、可以向受试者收取试验费用吗?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条规定,进行临床试验,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费用。
但还应区分试验费用与其他诊疗费用。发生争议时,可以要求提供收费明细、项目承担清单及依据,不能仅凭“参加了研究”,就认定所有就医支出都必然免费。
六、发生损害后,如何维权?
应先及时就医,并联系研究团队报告情况,同时保存:
- 招募材料、项目名称及编号;
- 知情同意书和相关协议;
- 用药、操作、检查及随访记录;
- 不良事件处置和后续治疗资料;
- 费用凭证、沟通记录及保险信息。
可以要求明确救治、费用和损害处理方案。无法解决的,依法向相应主管部门反映,或者通过调解、诉讼处理;涉及专业争议的,可以依法申请鉴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