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权指南 医权指南
  • 维权实务
  • 责任认定
  • 医疗鉴定
  • 损害赔偿
  • 常见问题
  • 法律服务

病历是什么?

医权指南
12 小时前

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、符号、图表、影像、切片等资料的总和,包括门(急)诊病历和住院病历。

病历不仅是患者就医经过的记录,也是分析诊疗行为、开展医疗鉴定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。它既可以是纸质资料,也可以是电子资料。

一、病历包括哪些内容?

常见病历资料包括:

  • 就诊与病情记录:门诊病历、入院记录、病程记录、查房记录、会诊记录、出院记录、死亡记录等。
  • 检查资料:检验报告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、病理报告及相关资料等。
  • 治疗与护理记录:医嘱单、体温单、手术记录、麻醉记录、护理记录等。
  • 知情同意资料:手术同意书、麻醉同意书、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、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同意书等。
  • 其他相关资料:医疗费用资料,以及按规定属于病历的其他材料。

病历有时被区分为“客观病历”和“主观病历”。前者侧重检查、治疗等事实记录,后者侧重医务人员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。但这种区分不能作为医院拒绝患者依法查阅、复制相关病历的当然理由。

二、病历由谁保管?

病历的保管主体与就诊方式及医院是否建立病历档案有关。

病历情况保管主体
医疗机构未建立门(急)诊病历档案的门(急)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保管
医疗机构已建立门(急)诊病历档案的门(急)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
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

患者自行保管的病历、检查报告和影像资料,应当妥善保存。材料遗失可能增加证明就诊经过、损害后果等事实的困难,但并不意味着患者必然无法起诉或获得赔偿,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判断。

三、病历应当保存多久?

根据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第二十九条:

病历类型保存时间
由医疗机构保管的门(急)诊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
住院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

这里规定的是最低保存期限,不能理解为满15年或者30年后,医疗机构就当然可以销毁资料。具体处置还应遵守相关管理要求。

四、手术影像是否属于病历资料?

在诊疗活动中形成、能够反映检查或操作过程的医学影像资料,可能属于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,例如造影图像、介入操作影像等。

但医学影像资料与普通摄像设备拍摄的手术录像并不完全相同。不能认为所有手术都必须全程录像,也不能仅凭设备具备存储功能,就认定一定存在完整录像。 应结合具体诊疗项目、资料形成情况及保存要求判断。

医院公共区域监控、银行刷卡记录等,通常不因发生在医院就成为病历资料,但仍可能作为证明相关事实的其他证据。

五、案例参考:未提供介入手术影像,医院承担主要责任

据手册记载,一名患者接受颅内动脉瘤介入栓塞术时发生脑出血,虽经抢救,仍遗留严重损害后果。

鉴定过程中,医院提供的介入手术影像不能完整反映操作过程,相关用药证据也存在不足,导致无法明确评价部分诊疗行为是否规范。

法院结合医院未能提供关键资料、由此造成的鉴定障碍,以及手术本身的风险等因素,判令医院承担80%的赔偿责任,二审维持原判。

这一案例提示,病历并不限于纸质文字。能够反映关键诊疗过程的医学影像,也可能对鉴定和责任认定产生重要影响。患者申请病历时,应根据实际诊疗情况核对材料范围,避免遗漏关键资料。

医权指南

203
文章
0
评论
0
获赞

相关文章

单方委托形成的医疗鉴定意见,能否作为定案依据?
11 小时前
医疗AI训练数据不合规,医院和开发企业承担什么责任?
3 小时前
医疗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是什么?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张?
9 小时前
如何认定医院应当达到的医疗水平?
9 小时前
  • 维权实务
  • 责任认定
  • 医疗鉴定
  • 损害赔偿
  • 常见问题
  • 法律服务
Copyright © 2026 医权指南.
  • 维权实务
  • 责任认定
  • 医疗鉴定
  • 损害赔偿
  • 常见问题
  • 法律服务